1、在運轉一小時後,應進行次換油,在以後的使用中應定期檢查油的質量,對于混入雜質或變質的油須及時更換。一般情況下,對于長期連續工作的減速機,按運行小時或每年一次更換新油,長期停用的減速機,在重新運轉之前亦應更換新油。減速機應加入與原來牌号相同的油,不得與不同牌号的油相混用,牌号相同而粘度不同的油允許混合使用;
2、換油時要等待減速機冷卻下來無燃燒危險為止,但仍應保持溫熱,因為完全冷卻後,油的粘度增大,放油困難。注意:要切斷傳動裝置電源,防止無意間通電;
3、工作中,當發現油溫溫升超過80℃或油池溫度超過℃及産生不正常的噪聲等現象時應停止使用,檢查原因,必須排除故障,更換潤滑油後,方可繼續運轉;
4、用戶應有合理的使用維護規章制度,對減速機的運轉情況和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作認真記錄,上述規定應嚴格執行。潤滑脂的選擇根據行走減速機軸承負荷選擇潤滑脂時,對重負荷應選針入度小的潤滑脂。在高壓下工作時除針入度小外,還要有較高的油膜強度和極壓機能。鈣基潤滑脂具有良好的抗水性,通水不易乳化變質,能适用于潮濕環境或與水接觸的各種機械部件的潤滑。
按照工作溫度選擇潤滑脂時,主要指标應是滴點,氧化安定性和低溫機能,滴點一般可用來評價高溫機能,軸承實際工作溫度應低于滴點10-20℃。合成潤滑脂的使用溫度應低于滴點20-30℃。不同的潤滑油禁止相互混合使用。